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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期间暂停群众性祭扫活动的通告

来源:香河融媒发布   发布时间:2020/03/18 字号:

  今年清明节,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攻坚期、关键期。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清明节期间因人员聚集引发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依据《廊坊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清明节期间群众性祭扫活动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场所,即日起暂停祭扫服务接待(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殡葬服务机构办理骨灰安葬、暂存业务,要限定参与人数,并需佩戴口罩,接受测温、登记等检查。

  三、严禁在任何公共场所焚烧纸牛、纸马、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用品和花圈、花篮等丧葬祭祀用品。

  四、严禁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严禁占道(含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经营销售丧葬祭祀用品。

  五、广大群众要积极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倡导通过简约的方式缅怀亲人,如通过亲属微信群讲先人故事、家中摆放遗像追思先人恩德、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简易方式缅怀逝者。

  六、广大群众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法依规经营,主动纠正和制止不文明祭祀行为,共同维护干净、整洁、有序的社会环境。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为了您、您的家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特此通告

  香河县民政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