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香河县医疗保障局发布最新通告

来源:香河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2/15 字号:

香河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参保单位
职工医疗保险网上缴费工作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为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的正常缴纳,保障我县参保职工医保待遇,我局联合税务部门开通网上办理相关业务,具体流程如下:
       一、参保人员增减及退休申报业务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减业务,原则上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办理,窗口暂不受理线下办理。参保职工死亡及退休申报,暂按以下办法执行:
       1、参保职工死亡的,参保单位可将《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减少花名册》和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的扫描件发至职工医保中心邮箱:xhzgyb2020@163.com,医保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备案;
       2、参保职工符合退休条件因受疫情影响未完成退休手续审批的,参保单位可为其办理医疗保险暂停手续(即人员减少手续),相关手续扫描件发送至职工医保中心邮箱(同上),待退休手续审批完成后,及时将退休审批手续报职工医保中心,暂停期间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部分予以补划,暂停期间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予以补报。
       二、医疗保险缴费申报业务
       医疗保险缴费申报业务,原则上全部实行网上CA申报办理,网上CA申报完成的参保单位缴费流程如下: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关注后点击左下角“办税服务厅”,进入办税服务厅,点击“社保缴纳”,选择“企事业单位社保费”,进行缴费,录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右面“查询”按钮后,核对信息是否正确,选择缴费方式缴费,如有疑问可咨询税务部门。如需完税证明的可等疫情结束后到便民服务中心二层自助机打印。
       职工医保中心咨询电话:8321796
       香河税务分局咨询电话:8312644   8319056

香河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