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01/10 字号: 大 中 小
成亮因保管不善,将安平镇小友垡村,档案编号为:01484号,东邻成丙月,西邻成广刚,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375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