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12/06 字号: 大 中 小
韩连付因保管不善,将安头屯镇韩营庄村证号为:冀(2018)香河县不动产权第0008453号,面积为321平方米,登记日期为:2018年4月2日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