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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连付《不动产权证》补发公告

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12/06 字号:

  韩连付因保管不善,将安头屯镇韩营庄村证号为:冀(2018)香河县不动产权第0008453号,面积为321平方米,登记日期为:2018年4月2日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