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11/27 字号: 大 中 小
华仲仁因保管不善,将五百户镇前土门楼村,档案编号为:275号,东邻殷广泽、西邻吴佩、南邻道、北邻道,现东邻殷广泽、西邻吴凤宽、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288.2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