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9/11 字号: 大 中 小
郭美然因保管不善,将新兴产业示范区程辛庄村,档案编号为:207号,东邻王克刚、西邻王桂凤、南邻道、北邻道,现东邻王克刚,西邻郭靖,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263.25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 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