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6/10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冀1024民初2183号和香河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冀1024执1261号,现将位于香河县淑阳镇姚止务村,王彬名下宅基地,证号为:冀(香政)字第55806号,面积为521.60平方米的《宅基地证》予以公告注销,该土地使用证废止。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