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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旺《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发公告

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8/12/29 字号:

  罗旺因保管不善,将安平镇草沙河村,批准文号为:香土宅(1997)014号,东邻空地、西邻空地、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361.5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