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8/09/25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廊民一终字第757号,和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8)香民初字第255号,现将位于香河县钱旺镇东马家窝,胡少先名下宅基地证号为:冀(香政)字第05476号《宅基地证》予以公告注销,该土地使用证废止。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