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7/10
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部门名称:香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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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处室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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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整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的重大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发展工业经济的意见和建议。 |
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和国内外工业形势,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 |
经济运行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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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
经济运行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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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拟订工业发展的战略,提出政策建议 |
经济运行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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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
经济运行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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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商领域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联系工商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指导其改革与调整;贯彻落实工业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和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组织拟定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相关经济信息。 |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指导工业产品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调整方案。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
技术项目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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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拟定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进行监督实施,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相关经济信息。 |
经济运行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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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研究和规划工业行业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标,组织工业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
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研究制定公布县技术改造导向目录,组织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工作。 |
技术项目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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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负责工业企业工作,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指导企业宏观发展战略的规划和实施。 |
培育规模以上企业,按上级要求完成目标任务 |
经济运行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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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规上企业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测 |
经济运行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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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
行业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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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围绕全县工业重点产业的发展,负责组织和推荐专业化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优化县内工业投资环境;负责对全县工业骨干企业及利税大户企业运行和发展情况的跟踪服务及年度奖励考评。 |
对全县工业骨干企业及纳税大户企业进行指标监测 |
经济运行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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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政策;负责审查企业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和引进资金、嫁接改造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企业技术改造等相关政策。负责审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备案工作。 |
技术项目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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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指导中小企业的资产管理、财务会议和内部审计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及省、市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立。 |
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省、市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立。 |
经济运行股 技术项目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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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协调金融机构运用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日常运行的监督、监管。 |
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为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之间搭建融资平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日常运行的监督、监管。 |
技术项目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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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负责组织协调资金、电力、煤炭等重要工业生产要素配置,保障工业企业正常生产;负责协调三电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
负责全县煤炭市场监管工作。 |
行业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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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协调三电办公室有关工作。 |
行业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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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革新的总体规划和管理;加强对散装水泥的推广管理工作。 |
负责全县新型墙材革新工作的规划和管理工作以及散装水泥的推广管理工作 |
墙改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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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负责全县废旧物资、报废汽车市场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煤炭市场的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 |
负责报废汽车市场监管协调工作,煤炭市场的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 |
行业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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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负责本系统群众来信来访和劳资、人事管理工作;本系统工会管理工作、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系统党委管理工作、纪检管理工作。 |
负责全系统职工及机关人员劳资工作;本系统劳模体检和申报特困等工会工作;接待和处理劳资纠纷及待遇等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
人事教育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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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本系统计生管理工作。 |
综合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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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系统党委、纪检工作。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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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承办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承办县委县政府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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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
行业管理股 |
注:1.根据形势任务发展,需要突出强化和增加的职责,请特别单列,并在备注栏中说明依据;
2.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的职责和工作事项,在备注栏中注明责任单位。
填报人: 李春燕 填报时间:2015年4月 联系电话:8312815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部门名称:香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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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管理事项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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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专项资金的管理。 |
工信局 |
会同财政部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确定年度支持重点,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监督检查。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4]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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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
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等开展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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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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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事项 |
主要内容 |
承办机构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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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培训、技改等方面服务 |
为企业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为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对中小微企业政策、人才、素质提升等各方面培训; 引导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
技术项目股 |
0316-8317011 |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二)非法经营煤炭的监督管理制度
单位:香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监督检查对象
经营煤炭企业、个人经营摊点。
二、监督检查内容
非法经营煤炭。
三、监督检查方式
日常的巡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条款,依法检查。
五、监督程序
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六、监督检查处理
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