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10/27
根据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2026)冀1024执恢24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冀1024执恢24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唐美荣名下位于香河开发区新城街北新兴路西侧京津花园三期13号楼1单元402室,证号是冀(2017)香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7582号不动产证明注销并过户登记至王秋云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