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10/22
根据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2026)冀1024执恢33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冀1024执恢33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于永庆名下位于香河县兴济路28号碧水蓝天小区3号楼2单元1302室房屋,证号是冀(2021)香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7625号不动产证明注销并过户登记至马春燕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