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6/10/1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华大街140号便民服务中心二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16-8322126
公示内容:
权利人(被继承人):李增强不动产权利类型: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座落:新华大街103号碧盛家园小区4号楼4单元704室面积:94.77㎡
不动产权证号:冀2018香河县不动产权第0033476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程冬梅李艳荣李瑀璇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