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0/12
曹振河因保管不善,将安平镇扁城村,档案编号:196号,面积为258.06平方米的《宅基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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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