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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芬不动产证明注销公告

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9/15

  根据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2026)冀1082执恢1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冀1082执恢128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王洪芬名下位于香河县淑阳东大街北水利局3号住宅楼2单元4层西门,证号是冀(2022)香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624号不动产证明注销并过户登记至买受人赵艳雷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