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9/01
根据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2025)冀1082执290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冀1082执2904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冯洪岩名下位于香河县大香公路115号富力香山郡小区9号楼1单元502室,证号是冀(2017)香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5850号不动产证明注销并过户登记至买受人陈丰海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