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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付元《宅基地证》补发公告

来源: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一局   发布时间:2026/08/24

  王付元因保管不善,将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一局大荒庄村《宅基地证》证号为:冀(香政)字第28257号,面积为322.2平方米,登记日期为:1986年7月28日的《宅基地证》遗失,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

  现继承人王思维申请补证,我园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以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可持有关资料到香河县新兴产业园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园区将依法为该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716992

  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社会事务管理一局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