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8/18
根据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2026)冀1003执恢282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冀1003执恢28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刘振强名下位于香河县永泰路东侧泰河家园15号楼1单元602室,证号是冀(2017)香河县不动产权第0021219号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并过户登记至买受人王媛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