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8/13
根据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2025)冀1024执恢3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冀1024执恢314号之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苗靖欣名下位于香河县爱晚大道6号绿地博雅苑小区V33幢1单元0101室,证号是冀(2019)香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5875号不动产证明注销并过户登记至买受人邓奶春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