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淑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8/06
刘全有因保管不善,将淑阳镇孙止务村,档案编号为:07190号,东邻孙宝、西邻马俊富、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241.2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641
香河县淑阳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