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蒋辛屯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31
王仕红因保管不善,将蒋辛屯镇北吴村证号为:冀(2019)香河县不动产权第0034239号,面积为569.7平方米,登记日期为:2019年12月03日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711179
蒋辛屯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