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7/29
高幸因保管不善,将廊房他证香字第38325号他项权证遗失,承诺以上情况均为事实,一切法律后果本人承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幸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