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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响继承李建友房屋所有权公告

来源:香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1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香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316-8676106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放弃继承人)

李建友

房屋所有权

新华大街北侧新华嘉园1号楼3单元322室,107号车库

廊房权证香A字第9821号

李响 陈宏伟 李广华 苏桂芝

  土地证号:香国用2005字第0527号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