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13
根据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2026)冀1003执恢302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冀1003执恢30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张全名下位于香河县五一路东新华大街北侧香城郦舍小区7号楼1单元503室,证号是冀(2017)香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255号不动产证明注销并过户登记至买受人王俊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