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6/30
张国栋因保管不善,将香国用(2003)字第0072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承诺以上情况均为事实,一切法律后果本人承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国栋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