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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不动产证明遗失声明

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6/30

  张丽因保管不善,将冀(2023)香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155号不动产证明遗失,承诺以上情况均为事实,一切法律后果本人承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丽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