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6/24
根据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2023)冀1024执恢4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冀1024执恢472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吴金福名下位于香河县府前街北侧广播局家属住宅北楼1单元1层房屋,证号是A14751号房屋所有权证注销并过户登记至申请执行人臧东远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