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5/26
根据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2025)冀1024执恢57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冀1024执恢574之一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季桂霞名下位于香河县五一路43号潮白晓月小区7号楼1单元1301室房屋,证号是冀(2017)香河县不动产权第0010093号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并过户登记至买受人王海廷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