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2/03
根据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2025)冀1024执恢38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冀1024执恢38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王金娥名下位于香河县大香公路84号欣园12号楼2单元0101室,证号是冀(2022)香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8354号证明注销并过户至买受人张涛名下。
特此公告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