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2/01
根据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2025)冀1082执2887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冀1082执2887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张侠名下位于香河县开发区福安城小区1号楼1单元302室房屋,证号是冀(2016)香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6477号不动产证明注销并过户登记至买受人张伟豪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