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9/26
按照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持续推进税收风险管理的精准化,更好地适应税收管理新形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关于推进基层税源机构职能转变工作方案》要求,对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部分分局管辖范围进行调整和优化,现予以公告如下:
将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安平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缴费人调整为由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五百户税务分局管辖。
将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五百户税务分局管辖的安头屯镇、刘宋镇纳税人缴费人调整为由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渠口税务分局管辖。
划转后的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安平税务分局主要职能为专门负责全县域范围内中风险应对、纳税评估、特殊复杂事项等专业化管理工作,不再承担税源管理工作;第二税务分局、城区税务分局、渠口税务分局、五百户税务分局主要职能为除安平税务分局专业化事项外的其他涉税事项管理,包括对所辖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网格化服务、纳税辅导、日常基础管理、低风险应对、中高风险预警、纳税遵从分析、风险提示提醒等。
请以上涉及管辖权调整的纳税人缴费人自公告执行之日起到调整后的相关税务分局处理涉税业务。
以上公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