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周小虹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1/29 字号:

  周小虹因保管不善,将冀(2020)香河县不动产权第003360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承诺以上情况均为事实,一切法律后果本人承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小虹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