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9/17 字号: 大 中 小
武建民因保管不善,将新开街社区工作办公室周元村,档案编号为:04617号,东邻刘庆斋、西邻周宝成、南邻道、北邻道,现东邻刘立峰、西邻周健、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187.06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