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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景仁《宅基地证》补发公告

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6/01 字号:

  刘景仁因保管不善,将五百户镇仉村村,证号为:冀(香政)字第18135号,面积为372.52平方米的《宅基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