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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华《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发公告

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1/08 字号:

  李新华因保管不善,将安平镇陈辛庄村,档案编号为:05422号,东邻张宝梅、西邻珠宝才、南邻道、北邻道,现东邻张福华、西邻朱金广、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560.91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