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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淑琴《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发公告

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0/10/27 字号:

  韩淑琴因保管不善,将钱旺镇刘庄村,档案编号为:143号,东邻程志贵,西邻程树春,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402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