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09/24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5执1713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京0105执17134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范国宝名下位于香河开发区平安大街99号香河·欧郡小区23号楼1单元1704室,证号是冀(2017)香河县不动产权第0004854号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并过户登记至徐艳芳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