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07/02 字号: 大 中 小
赵保国因保管不善,将安头屯镇赵营庄村,档案编号为:4011号,东邻空地,西邻空地,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570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