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07/02 字号: 大 中 小
张瑞胜因保管不善,将刘宋镇刘庆庄村,档案编号为:06141号,东邻王振中、西邻张伯祥、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283.5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