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12/06 字号: 大 中 小
贾万成因保管不善,将刘宋镇刘宋村,档案编号为:01566号,东邻李军、西邻张太、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132.6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