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人登记为李桂生等61户坐落于淑阳镇河北止务村的房院,均领取了《宅基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因拆迁改造,现李桂生等61户已将宅基地内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拆除。
现李桂生等61户申请注销上述《宅基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
经审核,李桂生等61户提交的资料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局拟予以注销《宅基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如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申请复查。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予以注销登记,李桂生等61户原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