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11/19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香河县人民法院(2018)冀1024执恢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冀1024执恢37号执行裁定书,公告李立名下坐落于香河县新华大街北侧五一路东侧五一馨园小区1号楼1单元1301室房产,证号是廊房权证香A字第41538号注销。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