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11/18 字号: 大 中 小
杨国环因保管不善,将刘宋镇孙庄村,档案编号为:03531号,东邻杨希伶、西邻杨广义、南邻道、北邻道,现东邻杨希伶,西邻杨兴,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396.93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