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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学军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来源:香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6/20 字号:

  侯学军因保管不善,将香国用(2007)字第100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承诺以上情况均为事实,一切法律后果本人承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侯学军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