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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峰房屋所有权注销公告

来源:香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6/20 字号: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京01执258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京01执258号之十二,公告张志峰名下坐落于香河县绣水街60号绣水经典小区9号楼1单元2501室房产,证号廊房权证香字第A57315号注销,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 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