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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才《宅基地证》补发公告

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6/19 字号:

  刘俊才因保管不善,将钳屯镇刘庄村证号为:冀(香政)字第78900号,面积为202.49平方米,登记日期为:1986年12月30日的《宅基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