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3/21 字号: 大 中 小
路淑兰因保管不善,将安头屯镇安头屯三村,档案编号为:0002244号,东邻路术青、西邻路国利、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252.84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