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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山《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发公告

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2/19 字号:

  王海山因保管不善,将渠口镇金庄村,东邻道、西邻任桂海、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386.37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