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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华《宅基地证》补发公告

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1/08 字号:

  吴淑华因保管不善,将五百户镇张庄村证号为:冀(香政)字第23127号,面积为278.25平方米的《宅基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