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8/12/26 字号: 大 中 小
牛广文因保管不善,将新兴产业示范区王庄子村证号为:冀(香政)字第25180号,面积为425.7平方米,登记日期为:1986年7月25日的《宅基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26日